山東公布省級政采當事人被投訴情況
摘要:山東省財政廳公布2020年度省級采購人和代理機構被投訴情況,其中對被訴率較高的6家省級采購單位及6家代理機構進行通報,以進一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規范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質量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及行政成本。
2020年全省96.35%的省級采購單位和86.29%的代理機構實現“零被訴”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 通訊員周洋報道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公布2020年度省級采購人和代理機構被投訴情況,其中對被訴率較高的6家省級采購單位及6家代理機構進行通報,以進一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規范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質量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及行政成本。
山東省財政廳發布的通報顯示,2020年山東省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組織實施政府采購,采購規模、質量、效益大幅提升。據統計,山東省省級全年政府采購規模為308.95億元,同比增長7.18%,節約財政資金9.02億元,節約率2.84%。從采購單位看,共有1187個省級單位圓滿完成了采購任務,沒有發生被供應商投訴問題,實現了全年“零被訴”,占省級采購單位的96.35%,比上年提高了0.25個百分點,省級政府采購規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從采購代理機構看,代理省級業務的共248個,其中有214個未發生被供應商投訴問題,實現了全年“零被訴”,占比86.29%。
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政府采購專業化、規范化程度越來越高,但是部分采購單位、代理機構仍存在主體意識不強、專業化水平不足、多次被供應商投訴等問題。2020年,省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共收到供應商投訴119件,按照項目(包)總數計算,被投訴率達到8.4‰。其中,45個省級采購單位被供應商投訴,同比減少了3個;有34個代理機構被投訴,同比增加7個。
山東省財政廳要求各采購單位結合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增強采購人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正確對待供應商質疑投訴,做好供應商質疑答復等工作,依法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不能以已委托代理機構為由,搞“一托了之”,推卸、轉嫁主體責任。同時,要求各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和指導,督促所屬采購單位積極采取措施,夯實采購工作基礎,不斷提高依法采購能力。建立健全采購單位內控機制,強化需求管理,提高采購文件質量,從源頭上規避被質疑投訴風險,有效降低被質疑投訴比率,以實際行動推動優質優價采購。通報還要求各采購代理機構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完善內控機制,提高采購文件質量,依法周密組織采購活動。要持續加大相關法規政策的學習培訓力度,不斷增強業務能力和執業水平。高度重視供應商質疑投訴,會同采購人及時做好質疑答復,盡早盡快化解矛盾糾紛,避免形成供應商投訴,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標簽:政府采購招標代理